近日,一起“私了”又反悔的交通事故案件,引发关注。一男子驾驶的车辆与受害人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双方协商由该男子预付给受害人50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直接一次性买断,尽管在协议中写明了“对以后出现的任何问题,概不负责”,而受害人在签协议时,也认为自己以后不会有太大问题,而沉默答应。一旦受害人去医院检查发现重度损伤且构成伤残等级,导致其后续医疗费用支出过高,那么,此时还可以主张让其进行赔偿吗?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赔偿协议是可以被“推翻”的,比如一次性补偿协议约定的数额过低,无法弥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而受害人当时急需医疗费用救治的,属于受胁迫签订的协议,可以撤销。另外,就当事人当时的医疗常识或者医院诊断无法预测,不能料到将来的巨额医疗费和残疾补偿金,所以一次性了断协议是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
作为信阳律师提醒您,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根据事故的大小责任来进行处理,轻微碰撞时可以联系警方或保险,也可以先行撤到路边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对于造成严重的事故现场,比如双方有事实争议的,现场造成死亡、重伤或财产损失较大的,一定要报警等待警方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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