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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成功案例>女子带七岁女儿在前夫婚礼上索要抚养费

       近日,关于安徽一女子带七岁幼女在前夫婚礼上索要抚养费引发广大网友热议。据了解,该女子和前夫婚后育有一女,二人离婚后抚养权归女方,法院判决前夫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600元,前夫有钱但就是不给,女方要钱还被拉黑,一年半累计拖欠10800元,迫于无奈下该女子在其婚礼上带着七岁的女儿索要抚养费。那么,河南省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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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作为河南律师提醒您,抚养费中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基础费用,这些都是必要费用,对于其他非必要的支出费用,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酌情考量实际情况,并非盲目的支持。同时,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协调等原因,每个地区的抚养费标准也并不统一,对于高收入消费地区的抚养费标准自然会高于低收入消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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