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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新标准 

一、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新标准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新标准:

1、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但是约定的赔偿以车辆的本身价值为限;

2、没有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以车损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为赔偿金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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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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