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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烧烤店结账只收现金


       近日,天津一烧烤店结账只收现金登上热搜引发热议。网友称一烧烤店结账只收现金,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引发广大网友讨论。烧烤店商家回应结账只收现金:一直就只收现金,不支持其他任何方式,如果没有现金可以去附近兑换,但100块需收1元的手续费,并且店家不仅是只收现金的规矩,而且店里最低标准是两个人来,不接受单人消费。


       众所周知,不收现金是违法的,但是该商家却只收现金。那么,这种反向操作有没有相关规定呢?其实是没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而对于电子货币、数字货币等支付方式却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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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多网友纷纷表示,这家店是两老夫妻经营,由于年龄较大,不会使用电子支付等操作,所以才会出现只收现金的规定,该店铺的小吃是以经济实惠闻名街坊,因此导致了网上贬褒不一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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