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疑打人后行政拘留被暂缓执行?
近日,上海警方通报王某某等人打人后被暂缓执行,据悉,上海警方提到的王某某疑为王思聪,其中还有孙某某等人。而媒体方面证实殴打路人,并致路人轻微伤。目前,警方已对王某某、孙某某依法拘留,由于王某某提出行政复议,警方对其暂缓行政拘留。那么,王某某打人被拘7天为何能暂缓执行?
作为信阳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由于警情通报中也明确表示被打人员经鉴定为轻微伤,警方对王某某等人按照上述条款作出处罚决定。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也规定了,“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也就是说,根据警方通报中的该路人伤情鉴定为轻伤,因此,王某某提出行政复议后,可以由其近亲属提供担保,每天交纳200元保证金就可以申请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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